各学院、研究中心及研究所: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吉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吉教科【2017】22号)文件的要求,现向全校各学院、各级研究机构、全体教师发布此通知,请各申报机构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一、总体目标
以促进学科发展和基地实质性进展为核心,推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能力建设,按照“优化与完善”的原则,基地与基地间跨学科多领域联合建设和避免重复建设,重点建设一批按照国家协同创新战略要求、在运行机制、体制和模式方面有突破,支撑我校学科和平台形成高峰和高原的基地。
二、申报要求
1.按照《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具备开展高水平研究的科研条件,符合基地建设条件和要求;
2.申报机构具备汇集优秀人才的环境和条件,所在组织管理、人员聘任、科研考核、资源配置、运行经费等方面有明确、稳定的制度保障;
3.申报的基地名称简洁明了,具有特色鲜明且有重大意义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选题;
4.申报机构具有明确的基地建设目标规划、建设方案和课题研究思路;
5.学校设有与申报机构研究方向一致的相关重点学科,且在本学科领域的科研水平应当居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在业内有较大影响;
6.申报机构研究成果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成效显著的,可优先申报;在研究方向上特色鲜明,体现我省高校重点学科优势和传统文化特点的,可优先申报;通过创新方法或跨学科研究合作手段,可填补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空白、拓展研究领域、引领学术发展的,可优先申报;
7.申报机构研究方向与现有基地相近或重复的,不再重复建设,建议与现有基地进行跨学科多领域协同合作研究。
三、评选工作
1.申报机构首先向学校科学研究处提出申请,报送基地申请书一式五份、佐证材料二份,经校内评定且认为具备申请条件后,再向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提交认定申请函。根据省教育厅(吉教科【2017】22号)通知要求,每所高校每次限额向省教育厅申报一个基地。
2.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根据各高校申报的研究方向和学科组建专家评审组,进入所在学校召开现场评审会议,主要程序为听取机构负责人的申请汇报、材料审核和做出综合评定意见。
3.经专家评审组综合评议通过的机构,进入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运行期。运行期为 2-3 年,期满后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考评。
四、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7年10月26日下班之前。
联系人:卜元
邮箱:505062810@qq.com
附件:吉林省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2016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