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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禹彤   时间:2018-06-29   点击数:

国家社科项目相关负责人:

按照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管理和结项成果验收工作,推动项目承担者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现要求国家社科项目负责人最迟于1015日前向本单位科研处提交项目年度实施情况报告和在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并由科研处统一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年度实施情况报告既要有情况介绍和总结,也要有数据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年检工作具体做法,在研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到期项目按时完成情况,成果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等。

在工作要求中还提到,全国社科规划办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2011年以前立项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全国共涉及205个项目。为提高项目完成效率,从2018年开始,全国社科规划办进一步加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的清理力度。2012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8930日,2013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531日,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1231日。各相关课题负责人务必在相应日期之前将结项材料报至科研处。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在清理期限之前申请延期,但要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全国社科规划办一律作终止处理。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5716292

邮箱:47085985@qq.com

国家社科中期项目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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