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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岗位申报条件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4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中2条的人员,可以申报,同时优先考虑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履职年限。

序号

岗位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5年以上,或本科毕业10年以上;

2

获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

3

获得厅局级(含)以上成果奖励或完成一项科研项目或教育科学项目,且已经结题(前5名);

4

参加省部级(含)以上项目,或参加一项厅局级(含)以上项目或横向课题(前3名);或主持1项学校课题。

5

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近三年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有1年为优秀;

6

在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7

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核心期刊论文1篇。

 

十级岗位条件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条的人员,可以申报。

说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以来,达不到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并注明任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业绩,由思政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审定。

序号

岗位条件

1

获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或本科7年以上,或专科毕业12年以上;

2

获得学院(含)以上级别荣誉称号;

3

获得厅局(含)以上成果奖励,或完成一项科研项目或教育科学项目,且已经结题;

4

参加项厅(局)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或横向课题(前5名);

5

国家部委、省市政府部门或学会颁发的个人奖励获得者,或单位奖励、项目奖励的参与者;

6

公开发表期刊论文2篇。

 

 

十一级岗位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

序号

岗位条件

1

本科毕业后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5年;

2

获得双学士学位后或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班毕业后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者;

3

获得硕士学位后,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1年者。

4

任现职以来,承担一门学校培养计划内本学科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的授课或助讲任务,且效果良好。

 

 

十二级岗位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

序号

岗位条件

1

通过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构评审,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任职能力,已受聘专业技术助理级岗位;

2

硕士研究生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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